2014/01/16 11:30 中央社
 
(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14年1月16日電)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」。公平會表示,這次修法將刑責從3年以下提升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,並將設立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。
 
同時,還強化退出退貨相關規範,保障傳銷商權益,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賦予一定猶豫期間內有單方解除或終止契約權,從現行的公平交易法規定的14日延長至30日。
 
為完備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制,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」,將咨請總統公布後施行,未來將有助於健全多層次傳銷交易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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