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事實發生日:103/11/25
2.發生緣由: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。
3.因應措施:無
4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一)本公司103年10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「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」。
(二)本公司103年11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。
(三)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成員:曹先進先生、朱瑞陽先生及吳章秀小姐。
(四)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任期,自103年11月25日董事會通過生效,至104年6月26日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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