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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洋電線電纜>> 太電掏空案 孫道存判刑三年(簡稱 太電)
  太平洋電線電纜掏空案纏訟12年,台灣高等法院調查認定,前太電財務長胡洪九侵吞公司資產數十億元,且不只一次,債留公司;合議庭審酌胡是本案策劃主導者,昨日依偽造文書、業務侵占等罪,判他14.5年徒刑、併科罰金10億元。
  同案被告、太電兩任董事長孫道存及仝清筠各判刑三年、一年半,仝另觸犯偽造文書罪,判刑六月、可易科罰金。
  女秘書黃靜琳判刑九月、可易科罰金,前太平洋光電公司副董事長繆竹怡判刑四年四月。全案可上訴。
  檢方起訴指控,胡洪九1994年利用太電資金在香港及英屬維京群島設立太豐行等公司,他將太電資金轉入後,再轉匯至146家海外公司洗錢,並用盡方法掏空太電資產約171億元,太電三任董事長仝玉潔、孫道存、仝清筠也涉案。
  一審法院審理六年後,日前判胡洪九18年徒刑,併科罰金10億元。
  孫道存和仝清筠分別判刑四年、三年二月,仝玉潔於審理期間過世,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。
  全案上訴後,高院查出,胡洪九未經投審會核准就在境外設立太豐行投資,他連續侵占太豐行、太豐行投資所得資產;胡為了籌措太豐行投資資金,他沒得到太電董事會授權,卻擅自代表太電背書保證,也沒在財務報告揭露此事。
  高院認為,胡洪九造成太電、投資大眾損失,太電更因此下市;孫道存隱瞞太電董事會及股東會進行海外投資,沒有如實記載會計帳簿表冊,未盡董事長職責,因而使胡洪九有機可趁。法官審酌全案審理超過八年,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減刑規定,改判四人九月至14.5年徒刑不等。<摘錄經濟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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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洋電線電纜>>太電掏空案 二審出爐 -2016/3/30
 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資產遭掏空案,高院認定前太電公司財務長胡洪九,利用假海外投資、不實財報和假定存單等精密洗錢手法,侵吞太電資產數十億元,29日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14年6個月、罰金10億。罰金部分,胡若不繳,僅須易服6個月勞役抵充,折抵1天高達555萬多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  其他被告孫道存,高院認為他身為太電董事長卻對公司歷年帳簿、表冊虛偽記載部分,辯稱不知情,顯見他未善盡職責,更因而使胡洪九有機可趁,將太電海外資產侵吞入己,考量孫因信任胡而草率行事,也沒有證據證明他獲利,將他依共同業務侵占等罪判刑3年。
  接替孫道存擔任董事長的仝清筠遭判刑1年6個月,此部分不得易科罰金,另判刑5個月部分得易科罰金;祕書黃靜琳則判刑9個月、得易科罰金,前太平洋光電公司副董事長繆竹怡,判刑4年4個月,仝清筠的父親、太電前董事長仝玉潔於審理期間過世,判決公訴不受理。
  這起世紀掏空弊案是因胡洪九、孫道存等人未經投審會核准和太電公司董事會決議,擅自決定投資大陸,為避免主管機關察覺,每1年度的財務報告都做假,各年度發行新股或有價證券時,也用假財報向主管機關申報。
  胡洪九藉太電未經投審會核准設立的太豐行進行境外投資,連續將太豐行及投資所得資產全數侵占入己,且為籌措太豐行投資資金,未經太電董事會授權,擅自代表太電背書保證;他在1999年退休離職後,還將太電處分香港港麗酒店所得資金匯入自己帳戶。
  台北地院一審將胡洪九判刑18年,併科罰金10億元,前後任太電董事長孫道存、仝清筠,分別判刑4年、3年2個月,前光電公司副董事長繆竹怡判刑6年;高院考量本案纏訟逾8年,符合速審法減刑,將所有被告略減刑度後仍給予重判。<摘錄工商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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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洋電線電纜>> 蔡明興:台灣大不放棄併購機會2015/1/12
  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興看準數位匯流趨勢,帶領台灣大整併電信及有線電視業務。蔡明興表示,未來將鎖定固定(電視)與移動螢幕(智慧終端),提供三網合一的應用及服務。至於台灣大與鴻海結盟,不僅互補,未來更將攜手搶進海外市場。
  蔡明興認為,電信業要跨出海外市場不容易,只能靠併購或各國市場釋出頻譜時搶進,先進國家或開發中國家市場各有利弊,台灣大不會放棄任何機會,都會認真評估。
  以下為蔡明興和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長黃日燦對談紀要:
  問:你認為台灣電信業是否需要轉型升級? 如果需要,該怎麼做?台灣大怎麼轉型升級?
  答:當初無意中進入電信業,進而入股台灣大,十幾年下來發現這個行業不斷有新的發展。台灣大開始後,那時中華電信還沒民營化,台灣大一度位居市場龍頭,股價漲到200元,大家都覺得公司賺那麼多錢,股價從10塊錢漲到20倍應該已經到頂,所以太平洋電線電纜、GTE、宏碁和長榮等大股東都把持股賣掉。
  TIME策略 四大面向 環環相扣
  我們做保險起家,覺得每年、每月都固定收費,好像收保險費一樣,很穩定啊,為什麼要賣?所以我們都沒有賣。後來股價從200元跌到剩20元,我們大約在股價20多元的時候接手經營這家公司。
  十年來電信與網路產業發展得很快,從2G、3G發展到4G,未來幾年又要發展5G,應用也從語音、數據傳送演變為影像傳輸,未來還要發展物聯網,是機器與機器之間的傳輸。
  台灣大近年喊出「TIME」口號,就是電信(Telecom)、網路(Internet)、媒體(Media)及娛樂(Entertainment),未來跨向數位匯流,將與這四個面向環環相扣。
  問:台灣電信業最早多達九家業者,後來變成三強鼎立。電信市場大勢底定後,換有線電視吹起整併風,這個產業幾乎隨時都在併購及轉型升級。你原本在台灣大是快樂的股東,後來變成辛苦的經營者,有何心路歷程?
  答:身為台灣大的原始股東之一,那時候對電信產業有很美好的憧憬。
  不過,政府一開始沒有開放大哥大,而是先開放二哥大,我們那時候就跟太電(太平洋電線電纜)一起去做二哥大,虧了很多錢,但也因此建立了一個強大的工程團隊和銷售通路基礎。
  後來大哥大問世後,我們因為有人、有經驗,而且很快就跟通訊門市搭上線,在網路及通路都取得先機,用戶量一度超過中華電信。那時候中華電信還是公營,連買手機都要送到立法院,效率跟不上台灣大。
  跨足內容 進軍影視、行動遊戲
  後來台灣大股東陸續賣掉股權,唯一剩下的大股東就是富邦,所以接下經營的責任。在這之前,台灣大為了擴大經營區跟用戶數,已經併了泛亞和東信。
  進入3G時代,台灣大除了積極建設行動網路,同時擴大固網布局,收購太平洋建設旗下有線電視業者富洋,成立台固媒體,是布局有線電視產業第一步。
  我們很早就看到有線電視產業商機,一開始想要併購,那時候一戶價格才1.5萬元,真正併購台固媒體時,一戶價格已經來到5萬元,後來成立大富媒體收購凱擘時,價格更高。
  另外也跨入內容產業,與國內業者合作跨入偶像劇及電影投資,今年富邦集團、香港寰亞傳媒、南韓SM娛樂合資成立龍虎資本影視投資基金。
  相較於網路建設的投資金額都是以數百億元計,目前我們內容投資還算少,除了布局影視內容,未來也將投資行動遊戲公司,看好未來行動內容收入中遊戲將占最大比重,未來也將投資行動遊戲公司。
  結盟鴻海 優勢互補既競且合
  問:最近台灣大在4G的戰役中宣布與鴻海旗下國碁、亞太策略聯盟,能否談談這段合作關係?
  答:4G的競標很激烈,也有一些新的業者進來,但新業者不一定有那麼多客戶,所以有些4G的頻寬不一定用得到。
  台灣大與國碁、亞太的合作,對彼此來說都是互補。鴻海旗下國碁是電信新進業者,需要既有業者台灣大的語音網路;國碁標得頻譜資源中,部分短時間內用不到,則是台灣大所需。
  雙方也可以一起合作基站設備及手機採購等,這方面鴻海自己生產,應該可以發揮很多綜效。
  亞太因為資費較低,客戶本來就比較年輕,台灣大的客戶以商務人士居多,所以兩者市場並未有太多重疊。
  問:每個國家法令管制不同,你們想往國外發展,有什麼樣的規畫?你認為國際電信業者中,誰最值得學習?電信業者從本土市場跨向海外市場,綜效為何?
  答:比較值得學習的指標企業是日本電信業者Softbank(軟銀),它在日本買了Vodafone,排名從第四名躍升到第二名,後來又利用日本成功的經驗到美國去發展,有意買下Sprint,並再跨入電影製作。
  從單一市場電信業者變成跨國電信業者,因為有規模經濟,所以設備採購成本會變低,人才交流和學習各國經驗則是無形的綜效。更實際一點,就是跨國漫遊的利潤也很不錯。
  問:未來兩岸電信業者有沒有什麼合作的機會?
  答:中國大陸有12億人口,加上東南亞市場,光是中文市場就不得了,是未來發展內容及影音的關鍵市場。
  我現在擔任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,常跟大陸溝通,希望他們開放第一類電信事業,但開放與否會受兩岸關係影響。我想MVNO(虛擬行動網路營運商)和通路服務據點應該會先開放,台灣大也正在評估。
  大陸電信公司基本上都是國營,跟以前中華電信一樣,他們的服務據點其實非常簡陋,而且服務沒有那麼好,所以神腦到大陸開了200家店,帶給他們很大的衝擊,因為台灣的服務非常到位。
  大陸現在還未開放頻寬,但有所謂的MVNO,台灣大沒有頻寬,但可以幫忙銷售門號、手機,這部分現在已經開放一些大陸企業去做。鴻海集團旗下富士康取得大陸MVNO執照,未來雙方也可望攜手合作。
  三網合一 整合電信TV互聯網
  問:回顧過去,有沒有什麼事情是重新再來的話、會有不同的做法?
  答:最可惜的應該是曾經錯失併購和信(後來被遠傳合併)的機會。其實,我們與辜家私交甚篤,站在一個很好的併購優勢,但因正逢台灣大經營權轉移的關鍵時刻,因此沒有專注與和信談併購。
  問:接下來這幾年,台灣電信業如要再進一步轉型升級,可能的重點會在哪裡?
  答:電信市場開放初期,各家業者重點都放在建設,但當基地台、網路建設到一定的程度,網路品質差異性不大,費率也差不多,服務和內容等加值服務就變成差異化重點。所以台灣大也投入內容,因為如果現在不開始掌握內容、行動應用軟體(App),將來很難跟別人競爭。未來也看好物聯應用,從居家照護開始,另外還有「智慧家庭」。
  問:台灣大一開始是一家手機公司,後來陸續進入固網、有線電視、物聯網、App等業務,未來台灣大如何定義自己?
  答:未來有兩種發展方向,一個是以電視為主的固定螢幕,一個則是智慧手機跟平板的移動螢幕。台灣大要發展為支援固定及移動螢幕的所有功能及服務,以及整合電信網、互聯網以及電視網的三網合一公司。
  問:未來台灣大有可能再繼續併購同業嗎?
  答:亞太跟國碁會合併成新亞太,新亞太與台灣大將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允許的架構下進行商業合作,未來也不排除往海外發展。
  問:政府鼓勵數位匯流,但又怕創造龐然大物的財團,對於未來數位匯流法有什麼建議?
  答:數位匯流法的制定,要排除不合時宜的法令,例如黨政軍條款要做修正。此外,過去電信、電視、媒體分開管理,未來應要全面性考量。其實最好是跟英美法一樣,改成負面表列,除了禁止的項目,其他都可以做。<摘錄經濟>
太平洋電線電纜>> 中華電2014光纖採購 達90億元 太平洋電線電纜、聯合光纖等廠受惠--2013/11/26
  中華電2014年釋出光纖設備採購商機90億元!為加快高速上網需求,中華電信規畫2014年投資光纖設備的採購金額90億元,本土廠商包括太平洋電線電纜、聯合光纖等電纜設備供應商受惠最大。
  中華電信表示,明年整體光纖設備投資主軸仍以100Mbps以上的光纖到府(FTTH)設備為主,相較今年略為增加。
  其中,GPON設備已在10月決標採買60萬門相關設備,分別由兩家團隊取得,其中一家由阿爾卡特朗訊與正文組成團隊,另一家則由系統整合商長葆公司引進韓國大山公司設備、搭配國內智邦科技的用戶端設備團隊共同拿下;外商主要供應GPON局端設備,正文及智邦則配合供應用戶端設備。
 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徐瑞昌表示,由於GPON設備已大致採購完畢,因此,明年資本支出將以投資採購光纖及電纜設備為主。
  據了解,中華電信目前所使用的寬頻光纜設備主要購自太平洋電線電纜、聯合光纖等本土光纖設備供應商為主,2014年計畫針對光纖設備再增加20~30億元投資。
  另外,提供100Mbps服務需要應用VDSL2接取設備,明年推出300Mb ps甚至1Gpbs的超高速上網服務時,需要在用戶端供裝FTTH光纖到府設備。
  中華電信現有453萬寬頻上網用戶,其中,100Mbps上網用戶月底突破30萬、提前達陣年底30萬用戶目標,合計60Mbps以上高速寬頻用戶年底達到150萬;明年100mbps以上用戶挑戰淨增60萬達到90萬用戶規模,2015年再以淨增80萬為目標,屆時100Mbps以上用戶將衝刺170萬,2016年有機會讓現有453萬寬頻用戶、超過一半使用100Mbps以上寬頻上網服務。
  香港、日本、南韓、美國已經陸續推出1G超寬頻上網服務,台灣也有數千棟光纖化大樓,就待NCC未來核准相關資費之後,民眾就可以開始申請享用1G寬頻上網飆速的新體驗。 <擷錄工商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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