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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

(6484)惠合-公告本公司處分土地

1.事實發生日:106/08/07
2.發生緣由:本公司處分土地
3.因應措施:無。
4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台南市安南區科工段704地號土地。
(2)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交易單位數量925坪,每坪價格56,500元,交易總金額5,226萬元。
(3)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自然人且非本公司之關係人。
(4)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:不適用。
(5)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不適用。
(6)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):預計處分利益約為1,380萬元。
(7)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依合約約定方式給付。
(8)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:
價格之決定方式:議價並參考估價師估價報告;決策單位:董事會。
(9)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及其估價金額:冠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,估價金額每坪55,500元。
(10)專業估價師姓名:張家麒估價師。
(11)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(103)屏縣估字第000011號。
(12)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。
(13)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。
(14)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不適用。
(15)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不適用。
(16)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豐禾地產開發;成交總價百分之二。
(17)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之需求。
(18)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無。
(19)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。
(20)董事會通過日期:不適用。
(21)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不適用。
(22)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:否。
(23)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。
(24)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。
(25)其他敘明事項:無。
 
 
‧相關個股:  惠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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