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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 2011-12-06  18:25 

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將於今(2011)年12月29日生效,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今(5)日出席「2011銀行保險發展與趨勢研討會--金融消保法之衝擊與契機」時表示,銀行保險業績已經占所有銀行銷售通路的56.6%,一旦法規上路,將有助高消費者對於金融機構的信賴。

政大銀行保險研究中心、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今天合辦「2011銀行保險發展與趨勢研討會--金融消保法之衝擊與契機」,吳當傑致詞時指出,銀行保險業績已經占所有銀行銷售通路的56.6%,待金融消保法於今年12月29日生效,對於金融機構的營業活動、廣告、招攬都有一定的規範,相信可以提高消費者對於金融機構的信賴。

目前銀行對客戶風險屬性最少分3類,「保守型」、「穩健型」、「積極型」,一些銀行增加到5類,增加「極保守型」和「成長型」,也有銀行分的更細,到10類。客戶風險屬性對應的商品,也依各銀行內規而不同。

金管會強調,沒有要求跨級銷售可跨越多少程度,最重要的是,金融業者自己要做好「認識你的客戶 」(KYC),對消費者的風險承受程度要確認,不要販售 超越消費者風險承擔能力的商品,引起紛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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