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差薄加稅將壓縮發展空間 且貢獻稅收有限
2012年 02月27日業者認為,金融業加稅對政府稅收幫助很小,對金融業營運卻是「雪上加霜」。資料照片
檢討稅制
【林巧雁╱台北報導】財政部長劉憶如上任首要重任,即是全面檢討稅制改革,學界與業界針對稅改提出5大方向建議,一是開徵證所稅,預料阻力最大困難度也最高,二是提高一般消費稅,三是針對特定產業加重稅負,如長期受保護的科技業或特殊產業的金融業,四是提高富人稅,五是增加土地增值稅。
政府1999年為了協助金融業發展,將金融業營業稅由5%降至2%。有學者認為,金融海嘯後金融業獲利已好轉,可恢復金融業營業稅至原先的5%。只要對銀行業多課1%的稅,估計可為國庫增加130億元稅收。不過也有另一派認為,金融業加稅應從長計議,台灣的金融業利差薄,加稅恐會壓縮金融業發展空間。
金融業ROE仍偏低
大和證券金融分析師楊尚倫指出,台灣金融業ROE(Return on Equity,股東權益報酬率)介於8~10%,margin(利潤)也才1%,中國金融業ROE高達20%,台灣金融業的ROE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。就算對金融業加稅,對政府稅收的幫助是「微乎其微、杯水車薪」,不如對獲利較高的產業提高稅收。
楊尚倫認為,台灣金融業的董總薪資水準跟國外相比不算是肥貓。以2010年各家金控財報為例,最高是中信金(2891)董事長辜濂松的年薪1億元台幣,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年薪6000萬元,中信金銀行事業總執行長麥克.迪諾馬(Michael B. DeNoma)8000多萬元,其他民營金控董座薪水並不高,玉山金(2884)董總薪資不到中信金十分之一,因此沒有必要對銀行業下重手。
國泰金經濟研究處襄理陳欽奇也認為,當初降稅是為了幫助金融業發展,新巴塞爾協定對金融業資本要求提高,如果又對台灣金融業加稅,不利金融業成本,對金融業發展是雪上加霜。
科技業遭點名加稅
除了金融業之外,高科技業也被認為已受政府保護多年,過去高獲利卻少繳稅,現在應該多交稅,回饋社會大眾。
此外,提高消費稅被認為是較公平且容易執行,稅基又大的項目。政大經濟系教授林祖嘉建議,提高1%的營業稅可增加500億元的收入。一般國外的營業稅介於8~12%,台灣的營業稅5%偏低。文化財金系主任施光訓也建議,可以分產業加重不同稅基,如將酒店或飯店的稅提高,一般便利商店的稅可維持不變。
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說,稅制改革最重要目的是公平、合理,要看政府稅改追求的目標是什麼?如果希望縮小貧富差距,可考慮對有錢人加稅,降低中低階層的稅基。如果政府的目標是希望減少失業率,可以對海外生產、國內接單的海外廠商減少租稅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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